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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美國利用電話申請或查詢任何account時,別忘了跟對方要他的姓名、代號、或是分機號碼喔!!





筆者日前從G州轉到M州唸書,便打電話到手機服務公司去申請relocate。我在G州的手機當時簽了2年的合約 (10/2000-10/2002),至今已用了1年10個月(只要用超過一年就可以upgrade),因為看到Circuit

City有更新型的手機在促銷,可以有120 mail-in rebate,不過要另外再簽2年的合約,想想可能會在M州在待個3年以上,所以就決定順便upgrade,不過要這個rebate還真麻煩,我必須先付全額在Circuit

City買手機,再打電話到手機公司去申請plan,他才會寄rebate form來給你。打電話到手機公司去,對方幫我辦了relocate之後,給了我一個新號碼,接著我跟他確定我要怎麼樣可以把我的120拿回來,他居然告訴我,我沒有辦法拿到這個rebate因為我毀了上一個約,當時真是一頭霧水,我跟他說我上個號碼的約是在10/2000簽的,他說”NO”,他那裡的紀錄我是09/2001簽的約,真是莫名其妙!#$%*。我就跟他爭執起來了,當初就是想說可以花10元買到一支新的Nokia

3360才要申請這一家的,現在居然跟我說我一毛rebate也拿不回來。他的態度非常的強硬,一直說我毀約用不到一年不能upgrade。還好我本持著巨蟹座念舊的精神,當初簽的合約以及這1年10個月來的帳單我全部都有留著,只是因為搬家都還在紙箱中,我就跟他要他的名字跟電話號碼

(雖然美國這樣的客服人員在一接起電話的時候都會自己報上名字,可是通常我都聽不太出來人家到底叫什麼名字),我跟他說我有合約的COPY還有帳單的紀錄,等我找出來我再FAX給他確定他們的資料有問題,這時他又告訴我他查到我的資料了,我的確是10/2000簽的合約(挖勒,現在就對了,那之前你看到的是哪來的資料啊),只要我把新的合約簽了寄回去,他們就會寄給我rebate

form。真是……



合約寄回去了,rebate form還沒有收到,我會繼續追下去,有後續在跟大家報告囉!



結論是要如果有什麼爭執或是有需要再打電話回去聯絡時,別忘了跟對方要他的名字、代號及分機號碼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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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angk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