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工作忙碌,一直沒什麼機會更新網站的內容。一個月後的第一篇文章,居然就是車子被撞的消息。



真是人在家中坐,禍從天上來。剛買了紐約州的保險,才第一天上班,早上八點到辦公室,十點準備回去,到停車場一看,真是傻眼,車子左側的門被撞的稀巴爛,連開門都不太容易。站在原地足足楞了有三分鐘才過神來,此時停車場的警衛出現了,要我到辦公室處理後續的事情。



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,原來有部卡車在停車場倒車時,不小心撞到我的車。拜託,卡車耶!比較起來,我那台三菱galant真是脆弱的像餅干一樣,而他老兄的卡車只是後面的bumper彎了一點而已。那個司機倒很合作,因為我們都是第一次遇到車禍事故,也不太清楚該如何處理。警衛幫我做了一張現場圖示表,我也拿出預先放在車上的即可拍把現場紀錄下來。(建議在車上放個十元就可以買到的即可拍,每年換新一次,以免底片不堪使用。遇到有理說不清的狀況時,現場的照片可以說明一切。)



司機離開現場後,警衛提示我必須去報案。這裡我犯了第一個錯誤,應該要在第一時間通知警察到現場。我到了警局後,警察告訴我,必須兩造雙方都到警局才可以報案。我馬上聯絡那位司機,他很客氣的趕到警局,警察看了看雙方的車子,再問問當時的狀況,我們兩個的說詞都一致,他才做了accident

report,要我們隔天再去領。 警察問的問題非常細,我本來以為這件事很單純的就是對方司機的錯誤,後來才知道,警察連”你的車子有沒有停在停車格內停好?有沒有超出格子?”這種問題都要問。所以如果當時我停歪了些,大概就得負部份責任了。



左側的後視鏡都被刮掉了,雖然車子還能開,但是不能上高速公路。此時我當然很急著想要把車子修好。先去我自己的保險公司問,可是因為我沒有保collision,所以他們無能為力,完全要從對方的保險公司下手。不過我的agent建議我先把車子拿去修車廠估價(damage

estimate)。那天下午我把車拿去估,這才知道修個車門居然要美金三千元!隔天,我再與對方的保險公司聯絡,這就是漫長等待的開始。對方要先處理一些文件,再要求我寄一些文件回去說明車禍發生的狀況,然後對方再派人來察查車子的確實損壞狀況,再花一星期的時間處理後面的手續。就這樣,我整整等了一個月,才終於等到對方的結果,原來我的車是total

loss的案子。什麼叫total loss呢?當車子的價格,幾乎等於修車的價格時,保險公司會把它視為total loss的案例處理。也就是用一筆錢買下你的車子,但要修還是要把車處理掉,你要自己決定。



最後,我收到對方的估價單和一張支票,然後再去另一家修車廠估價。修車廠問我:”Is it for you or for the insurance

company?”如果是為保險公司估價,他們都會把價錢開高一點。我說:”I have to pay for it。”修車廠的師傅和我討論一下,決定調一部二手車的車門再裝到我的車上,這樣比全新的車門花費少多了。於是,五個星期後,我的車子終於又能夠再度上路了。



感想:我實在真的很想去念個法律學位...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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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angk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