紐約這個冬天,只有下個兩場小小的雪,一點冬天的氣氛都沒有。



前天開始開始有人說:”這個周末會下大雪哦!”到了星期六晚上,開始飄起細細的雪,隔天一早起來,雪越下越大,探頭看看外面,又是完全被雪給包圍了。(如果雪下在星期一就好了...可以放一天假)



新聞說這是紐約自1947年以來最大的雪,下了大約有二十幾吋。既然如此,好像應該替這樣的雪景照張像吧!



我上雪鞋,才走到雪裡兩步,雪就塞進鞋子裡了,那我穿雪鞋幹嘛呢?還會把鞋子弄濕,所以我決定回家把鞋子脫掉。如果穿長褲,為了站在外面三十秒而把褲子弄濕,好像又很划不來。後來我決定穿短褲和涼鞋出門照像。



我用快跑的方式跑到院子前面,才跑了七八步,就覺得這真是個很笨的決定,因為埋在雪裡的腳實在是太冰了,可是都已經跑出來了,不拍張相就跑回去怎麼行,所以我忍著腳上的刺痛拍完一張照就馬上跑回家。



才跑進家裡,我就倒在地上沒辦法動了,因為腳實在太痛了,我用手去摸,好像剛從冰箱拿出來解凍的肉一樣冰,原來被埋在雪裡是這麼慘的事,難怪鐵達尼的乘客掉到海裡不用一分鐘就掛了。過了好久腳才恢復知覺,一直到晚上都還會不時覺得腳麻麻的,所以我真的是做了一件很蠢的事。



這就是站長捨命拍來的照片...。明天早上上班時,不知道要花多久的時間把車上的雪清掉了...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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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shiangkw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2) 人氣()